個人資料的保護方針

個人資料的保護方針

株式會社Smart Box INC. 為使我公司的業務能夠順利進行,獲取並使用用戶的姓名、住址、電話號碼、電子郵址等信息。 我公司充分認識到保護用戶個人資料的重要性,作為提供綜合信息服務的企業,遵守保護個人資料的合規程序,正確併合理使用個人資料,開展具有高透明度的企業活動。

1.
公司幹部及全體員工對保護個人資料的重要性達成共識,遵守適用於個人資料的個人資料有關的法律及其他有關法令、規範,同時根據普遍被認為公正妥當的個人資料操作慣例,在我公司的業務必要範圍內明確規定其使用目的,對個人資料進行妥當的獲取、使用及提供。 對於獲得的個人資料,僅使用於使用目的範圍之內,不做目的範圍外的使用,並對此制定相關措施。
2.
對個人資料的非法接入或個人資料的遺失、毀壞、塗改、泄漏等危險情況,在技術及組織方面採取合理的安全對策及預防措施。
3.
明確制定保護個人資料的合規程序,幹部及員工做到周知並貫徹執行。 另外,對客戶也要求做到妥當管理個人資料,致力於個人資料的保護。
4.
為妥善使用個人資料並將其保護工作貫徹始終,不斷地修改並改善合規程序。
5.
關於我公司保有的個人資料以及本人的投訴·商談,為此設置指定窗口,誠摯對應。

株式會社Smart Box INC.
董事長 三浦 洋一

2011年8月 1日 制定
2018年1月11日 最後修訂


公布個人資料使用目的的相關事項

株式會社Smart Box INC. (以下簡稱“我公司”)所管理的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如下所示。關於附有(※)符號的個人資料,作為個人資料的公布對象,就其使用目的的通知·公開、內容的修改·追加或刪除、停止使用、消去以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等事項,本人等可向我公司提出申請。

信息種類 使用目的
顧客信息※ 顧客管理
各種查詢信息※ 對應各種查詢
錄用應聘者信息※ 我公司錄用所需人才時的判斷材料
在職人員信息※ 人事管理業務及業務上的聯絡等
伴隨受託業務的個人資料 完成受託業務

作為公開對象的個人資料的周知事項

我公司在管理作為公開對象的個人資料上,公布以下事項。

1.我公司的名稱
株式會社Smart Box INC.(東京都港區)
2.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
松本 大輔(045-228-9280)
3.所有作為公開對象的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
參照“公布個人資料使用目的的相關事項”。
4.有關作為公開對象的個人資料管理方面的查詢·投訴等負責部門
負責部門名稱: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
地址:東京都港區北青山三丁目3番7號第一青山大樓 3F
電話:045-228-9280 傳真:045-228-9281
5.我公司所屬的認定個人資料保護團體的名稱及解決投訴情況的部門
認定個人資料保護團體授權的名稱:日本信息經濟與社會振興協會
提案名稱:個人信息保護投訴諮詢辦公室
地址:東京都港區六本木1-9-9六本木第一大廈
電話:03-5860-7565
免費電話:0120-700-779
*這不是我們產品和服務的聯繫方式
6.有關公開等的申請方法
參照“公開個人資料等的申請手續”

公開個人資料等的申請手續

對於個人資料使用目的的通知·公開、內容的修改·追加·刪除、停止使用、消去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等事項的申請以及有關個人資料的投訴·商談等,由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負責處理(電話:045-228-9280) 但,關於用戶申請的個人資料,根據法令等規定為不可公開的個人資料及超過我公司的保管期限時,無法滿足用戶所提出的要求。即不能批准使用目的的通知·公開、內容的修改·追加或刪除、停止使用、消去以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等申請。對此懇請理解與合作。 對於希望公開個人資料的用戶,我公司將郵寄所需資料。請與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聯繫,電話為:045-228-9280。

[需要提交的資料]

1.“個人資料查詢申請書”
請記入下列①~③的規定內容。
①本人的住址·姓名·電話號碼及蓋章
②申請日期
③能夠確認為要求公開的個人資料的特定資料
2.出示本人、代理人的證件
<本人>
・ 駕駛執照、護照、健康保險的被保險者證、在留卡複印件中任選其一。
<代理人>
・ 可確認為代理人的委託書(必須)
・ 委託書上印章的本人印章證明書、可確認代理人的資料中任選其一。
[發送地址]
地址:〒107-0061 東京都港區北青山三丁目3番7號第一青山大樓 3F
株式會社Smart Box INC.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
※由代理人申請時,應先向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查詢。能夠代理申請的僅限於以下情況。
・ 未成年者或成年被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
・ 關於要求公開等事宜,本人所委託的代理人
我公司受理上述申請時,進行必要的調查后,在兩周以內以書面形式做出答覆。 答覆時,為防止因冒充而造成個人資料的泄漏,使用限定本人接收的郵寄方式。用戶應予以同意。